嘉善县地处太湖流域杭嘉湖平原,位于浙江省东北部、江浙沪两省一市交会处,东经120°44′22″——121°1′45″、北纬30°450′36″——31°1′12″。境域轮廓呈田字形,东邻上海市青浦、金山两区,南连平湖市、嘉兴市秀城区,西接嘉兴市秀洲区,北靠江苏省吴江市和上海市青浦区。全县总面积507.68平方千米(县土地详查数),其中陆地占85.71%,水域占14.29%。县城魏塘镇东距上海市90千米,西至杭州110千米,南濒乍浦港35千米,北接苏州91千米,处于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地带。地势南高北低,平均高程3.67米(吴淞标高)。嘉善位于北亚热带南缘的东亚季风区,四季分明、温和湿润、光照充足、雨量充沛、无霜期长,宜于作物生长,但地处沿海中纬度地带,气候变化明显,具有春湿、夏热、秋燥、冬冷的特点,主要的灾害性天气有暴雨、连阴雨、干旱、寒潮、大雪、大雾、高温和台风。嘉善,环境优美、经济发达,是国家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县(市)和“全国农村综合实力百强县(市)”之一。改革开放以来,嘉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。具有嘉善特色的现代化农业三色产业带,为传统农业注入了生机;木业、电子电声、机械五金和纺织服装,成为工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;古镇西塘的保护和开发,吸引了海内外广大游客纷至沓来,成为文化旅游的一个亮点。
嘉善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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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